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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南又见“粮票”

1998-06-0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从5月份开始,湖南省衡南县机关干部、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每月领工资的同时,领取一张面值为“10公斤”的“大米票证”(扣除22元钱),可到粮食部门换取大米

衡南县政府还规定:劳动部门对特困企业下岗职工的补贴,改为按补贴款的60%供应粮食;县民政局发放的救济款,其中60%改为发粮;学校集体就餐的食堂,应统一从当地粮食部门购粮。

据了解,“昔日粮票今又来”现象不仅在衡南,在湖南常宁等粮食主产区也存在。与计划经济时代不同的是,现在发粮票是因粮食多了,库存积压严重。

记者了解到,衡南县仓库里甚至有六七年前的陈粮500多万公斤,已无法食用,只能作工业用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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